价值23万的缅甸猫不幸坠楼,保姆质疑:人能否控制动物?

发表时间: 2022-11-09 22:26

事件回顾

近日,杭州“价值23万的缅甸猫意外坠楼身亡”一事在网上引起了许多争议,雇主认为是家中保姆孙阿姨没有照看好宠物猫,孙阿姨要对猫的死负全责,于是雇主便扣下了孙阿姨的工资以及买菜垫付钱,共计9000多元。

孙阿姨却称:“事发时自己在楼下帮忙遛狗,猫坠楼时雇主就在楼上。”她认为不能把猫坠楼身亡的全责归咎于自己,委屈之下孙阿姨找到了媒体1818黄金眼寻求帮助。

据媒体了解,双方对于此事还处于各执一词的状态。雇主方称:“猫坠楼的原因是孙阿姨没有关窗户,在此之前他已经再三提醒过孙阿姨关窗户。”而孙阿姨则表示:“征过询雇主的意见,是雇主不让关的窗户。”当媒体记者去求证雇主时,雇主一口否认了孙阿姨的说法。

图片来源:1818黄金眼视频截图 孙阿姨方表述

图片来源:1818黄金眼视频截图 雇主方表述

事后雇主表示,他可以结清孙阿姨的工资和买菜垫付的钱,但前提是孙阿姨赔偿自己猫跳楼的损失:买猫的23万,以及他三四年养猫的各种费用。

对于猫坠楼一事,阿姨原本心里也很过意不去,她表示雇主扣个千八百的工资,她都接受,但把所有责任都推给自己未免也太过牵强。

23万的天价缅因猫让该话题一经发布便登上了热搜榜单,后因主雇双方的各执一词让无数网友们也为此事展开了激烈的讨论。

部分网友认为“雇主让阿姨赔付23万以及三四年养猫的全部费用有点过了。”

还有部分网友觉得“不在于钱多还是钱少,猫咪本来就属于雇主的私人财产,因为失职而导致雇主的损失就应该照额赔付。”

舆论声下,雇主直播发声表示:“从来没有让阿姨赔偿23万元,这完全是断章取义,并且纠正媒体一则报道错误,猫不是23万,是2至3万。”

雇主表示请孙阿姨就是来全职照顾宠物猫的,孙阿姨失责导致猫坠楼身亡,才会决定不予结算当月工资,同时表示菜钱已经转给孙阿姨了。

而孙阿姨却称,自己工作内容包含了买菜做饭、打扫卫生,不像雇主说的仅是照顾宠物那么简单。

图片来源:雇主直播截图 雇主与阿姨的聊天记录

小包拯分析

这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,一时之间争执不下,那么谁应该为猫坠楼身亡的事情负责呢?小包拯认为,想要弄清楚这点,首先要知道孙阿姨与雇主之间是否存在劳务关系。

换句话讲,就是要看孙阿姨是第三方保姆公司派遣对该雇主进行服务的,还是雇主直接与孙阿姨签订了雇佣合同。接下来我们分两种情况进行解析

  • 情况一:雇主与孙阿姨存在劳务关系的情况

雇主如果和孙阿姨签的是雇佣合同,那么双方系劳务关系,应该依照《民法典》来看待此案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:

履行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。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,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、重作、更换、退货、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。

依照《民法典》规定,如果真是由于孙阿姨没有关窗导致猫意外坠楼,孙阿姨确实应该为此负责,以减少劳动报酬的形式赔偿雇主一定损失。

  • 情况二:雇主与孙阿姨不存在劳务关系的情况

孙阿姨是第三方保姆公司派遣的,那么孙阿姨则与该雇主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关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条:

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,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。

以及我国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十八条规定:

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。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,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:

(一)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;

(二)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;

(三)低于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。

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,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
宠物意外坠楼身亡一事应该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承担。如果公司已经告知孙阿姨劳动合同中要照顾宠物,负责宠物安 全的义务。孙阿姨依旧没有尽到劳务合同和雇主之间协定的义务,那么再由第三方劳动派遣公司向孙阿姨追责,雇主是不能擅自扣押阿姨工资的

但如果公司没有告知阿姨与雇主的协议中该内容,则公司需负全责。

好了,关于以上案件的分析,小包拯今天先讲到这里,对以上案例大家若是还有疑问,或者有什么法律知识想要知道的,欢迎留言评论告诉小包拯哦~